民國79年7月4日,行政院以台(79)經字第17693號函頒布「航太工業發展方案」,並依據本方案實施要點第1條,於民國80年1月30日以台(80)研綜字第0552號函核定「航太工業發展推動小組設置要點」,民國80年7月1日「航太工業發展推動小組」正式成立。「航太工業發展推動小組設置要點」後另於民國91年6月12日以經工字第09104614580號函修訂。
經濟部配合政府製造業服務化政策,鑒於國內航太工業推動應擴大納入航空服務產業,於民國101年3月16日以經工字第10104601900號函,修訂「航太工業發展推動小組設置要點」為「航空產業發展推動小組設置要點」,「航太工業發展推動小組」據以更名為「航空產業發展推動小組」,自民國101年3月1日生效。
航空產業為我國重點產業之一,為能廣為徵詢產學專家學者意見,以利產業發展,於民國105年3月25日以經工字第10504601230號函修正「航空產業發展推動小組設置要點」第三點規定,將機關代表2名替換為學者專家。
鑑於太空產業具發展潛力,配合政府擴大推動太空產業發展,復於民國108年7月2日以經工字第1080462770號函,修正「經濟部航空產業發展推動小組設置要點」為「經濟部航太產業發展推動小組設置要點」,「航空產業發展推動小組」則據以更名為「航太產業發展推動小組」,自民國108年6月15日生效。
中華民國108年7月2日經工字第1080462770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