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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新聞

太空發展法草案初審通過 科技部負責設置國家發射場【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2021-04-28 18:38

太空是蔡英文總統宣示的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一,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我國第一部太空法規「太空發展法」草案,明定科技部為太空事業主管機關,並將建置國家級太空載具發射場,等相關載具只能在此發射。

太空發展法草案規定,科技部是本法的主管機關,負責執行國家太空政策及計畫,並將建置國家級太空載具發射場,可由專責法人(如國家太空中心)辦理相關業務。科技部長吳政忠表示,考量合適的發射位置和台灣地理條件等因素,發射場將設在台灣東部。

草案明定設立國家火箭發射場,學者呼籲政府以長期經費支持。成功大學地球科學系教授林建宏指出,發射場經費能否永續很重要,若不可行,也可考慮和軍方合作。前國家太空中心主任張桂祥說,發射場的設施準備、人員訓練都要就定位,否則發生問題時,沒人知道問題在哪。

張桂祥也說,建置國家級發射場有另一功能,就是明確宣示國家做發射載具,是基於和平的使用用途,「不然就和北韓一樣,沒人相信該國在做衛星。」建置國家發射場,也意味政府要對發射場安全做擔保。

草案也說,若發射火箭等載具發生事故,產生損害賠償責任,最高限額為50億元;由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調查太空事故。運安副主委許悅玲日前表示,將調整運安會組織法,將委員數從9到11人,增為11到13人,並將太空專家納入航空組。

有「火箭阿伯」之稱的陽明交通大學前瞻火箭研究中心主任吳宗信說,人才培育更是發展太空的重要環節,台灣目前只有成大、逢甲大學、淡江大學有航太科系,且偏重培養航空人才,應開始積極培育空人才。他呼籲教育部在大學成立航太系統工程研究所,招收碩、博士生,並積極與國家太空中心等單位合作。

科技部表示,全球已有31個國家制定或正在制定各種不同形式的太空法規,我國制定「太空發展法」符合趨勢。我國也是全世界第32個擁有衛星國家,近年來國內已有數家商業太空公司成立,盼立法院能盡速完成三讀立法,為我國太空發展奠定可長可久的基礎。

更新日期:110-04-28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