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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新聞

台南公告第二階段無人機 禁飛區再增60處【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2020-10-12 16:22

台南市公告第二階段的無人機禁飛區域

台南市公告第二階段的無人機禁飛區域。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台南市交通局公告第二階段的無人機禁飛區域,主要針對漁港、抽水站等,全市共計60處,總計全市管制禁飛區有181處。

交通局表示,台南市遙控無人機禁止及限制飛航活動區域已於109年9月修正公告,除原先公告為管制區的台灣歷史博物館、長榮大學、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等,均已解禁開放,自來水公司2處管制區(南化給水廠及豐德配水池),也在本次公告中大幅縮減禁飛範圍。

局長王銘德表示,台南市無人機管制區域目前共計181處。其中,依法代中央機關公告區域約120處,包含軍事、法院監所等機敏設施、台水台電中油等重要民生設備、南科園區、重要濕地保育區、教育部轄管學校,及高鐵、台鐵、高快速公路、輸電網等重要基礎建設。台南市政府所轄公告區域約60處,主要為漁港範圍、抽水站等。

王銘德指出,目前較大禁限飛之範圍為軍民用機場及軍事訓練區,均為前次公告區域,本次依民航法公告新增之禁飛區多為本府轄管之抽水站等點狀防洪基礎設施,經由權管機關決定後首次公告,惟各禁飛半徑僅約35公尺,計約50處,對無人機飛行活動場域影響不大。

另本次民航局圖資系統中新增之灰色範圍係屬中央主管機關依國家公園法自行公告國家公園範圍內禁止事項,非屬民航法範疇,提醒飛友仍須遵守相關法規(例如:國家公園法、商港法等)。

交通局呼籲,「安全的飛行」是市府謹守的原則,簡易口訣「5要、5不要」,要在白天飛行、要在視距內操作、要低於400呎、要隨時監控、要遵守操作限制。不要與其他航空器、建築物或障礙物接近或碰撞、不要投擲或噴灑、不要裝載危險物品、不要於人群或集會遊行上空、不要同時控制2架無人機,提醒飛友務必遵守民航法等相關規範,以免違規受罰。

相關管制空域資訊可上民航局遙控無人機資訊系統網站(https://drone.caa.gov.tw/),或下載民航局無人機空域查詢(DroneMap)APP查詢。

更新日期:109-10-12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