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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新聞

傳航空業要求另立專法規範工時 民航局一頭霧水 【轉載自經濟日報】

2018-11-06 17:30中央社 記者汪淑芬台北6日電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及華航工會今天到民航局抗議,指有航空業者要求另立專法規範工時,呼籲民航局不能成為幫凶,民航局一頭霧水,認為既無航空業者提出也無任何計畫。

空服員職業工會擔心,一旦另立專法,將空服員排除在勞基法的保障之外,全體空服員都可能更過勞。

民航局說,目前航空公司對組員的派遣,都要符合「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及勞基法相關規定,至今並無業者提出另立專法的要求或建議,民航局也未曾有另立專法計畫,並不清楚另立專法的說法。

長榮航空5月時,因天候因素造成組員超時一分鐘,違反勞基法,遭到裁罰新台幣55萬元,業者認為,航空業具跨國性質,一體適用勞基法,會有窒礙難行的地方。

民航局坦承,現行勞基法與AOR有部分條文涉及競合適用問題,會持續與相關主管機關研商。

空服員職業工會說,現行法規早已給予航空業諸多彈性,AOR可讓空服員執勤達14小時,確保服勤歐美等越洋長程航線超過12小時沒有問題,只有服勤亞洲等區域航線仍需遵守勞基法,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的規範。

空服員職業工會表示,民航局應記取普悠瑪事件的教訓,從嚴審視航空業的工時狀況,若欲針對現行勞基法與AOR間若干條文涉及競合適用部分與主管機關研議,應邀請空服員職業工會參與,確保研議結果不黑箱、不會降低空服員現有勞動條件。(編輯:陳俊碩)

更新日期:107-11-06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