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快運飛濟州班機驚傳行動電源冒煙 旅客灼傷手部機組人員緊急處置

香港快運航空一架由香港飛往韓國濟州的班機,在空中飛行途中發生旅客隨身攜帶的行動電源過熱冒煙事故。機組人員發現後立即啟動應變程序妥善處置,航機隨後安全降落目的地,全機人員均無大礙。

飛行途中突發冒煙 班機安全降落濟州

該起事件發生於10月25日清晨,香港快運航空編號UO676航班預定由香港飛往韓國濟州,機上載有236名乘客與7名機組人員。當航機正在空中巡航時,一名年約50多歲的女性旅客發現置放於前方座椅下方隨身行李內的行動電源突然異常過熱並開始冒煙。

該名乘客在試圖從隨身背包中取出冒煙的行動電源時,手部不慎遭到高溫灼傷。機上空服員接獲通報後隨即採取緊急行動,迅速配合客艙處置流程控管現場狀況,避免煙霧引發乘客恐慌或進一步擴大火勢風險。

機组人員啟動應變程序 消防登機安全檢查

為防止鋰電池持續熱失控,機組人員當下依據標準作業程序,將過熱冒煙的行動電源放置於機上備有的專用防火安全袋(Heat-Resistant Containment Bag)中,並將其浸入水中降溫以徹底阻斷復燃可能,順利控制住客艙險情。

該航班隨後按照原定航程,於當地時間早上約6時許平穩降落濟州國際機場。機場消防隊伍在降落後隨即登機檢查,確認機艙內已無任何火災隱患與殘餘安全風險。受傷乘客則在下機後接受醫護人員現場檢查與初步急救處理,並前往醫療機構進行進一步治療。航空公司事後表示,乘客與機組人員的安全始終是首要考量,對該起突發狀況給旅客帶來的困擾致上歉意。

產業觀察

行動電源與各類含鋰電池的電子產品,已成為現代旅客搭乘飛機時隨身不可或缺的物品。然而,鋰電池內含的高能量密度化學物質在受到擠壓、過充、撞擊或本身品質瑕疵時,極易引發「熱失控」(Thermal Runaway)現象。這也是全球各航空公司嚴格禁止將行動電源放入託運行李(Cargo Baggage)的核心原因。

當行動電源隨身攜帶於客艙中時,一旦發生異常過熱或冒煙,機組人員可在數秒內發現並處理;反之,若放置於無人能及的貨艙內,熱失控引發的隱蔽火勢將對飛航安全構成極巨大威脅。對民航產業與國籍航空公司而言,定期訓練機組員操作防火隔離袋與進行客艙滅火演練,是落實飛安維護不可或缺的一環。此外,這類事件亦再次提醒航空公司需強化對搭機旅客宣導正確收納鋰電池產品,例如避免將行動電源擠壓於密閉狹窄的袋包內,以降低摩擦過熱風險。

背景知識

鋰電池防火處置與安全袋機制:
國際民航組織(ICAO)與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規範中,對於機上電子設備(PED)鋰電池冒煙或起火均訂有標準應變步驟。航空公司機艙內皆配有特殊材質製成的「防火安全袋」或「鋰電池隔離袋」。這類安全袋採用耐高溫的防爆複合纖維材料打造,能夠承受超過攝氏千度的高溫與強烈氣體噴發。將冒煙電池封入後再導入水或非燃性液體進行持續冷卻,是防止鋰電池電芯連續連鎖反應起火的最佳處置方式。

隨身攜帶鋰電池規範:
依照現行國際飛安標準,容量在100瓦時(Wh)以下的行動電源或鋰電池通常無須報備即可隨身攜帶上機,但嚴禁放入託運行李中。若額定能量介於100Wh至160Wh之間,則須獲得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隨身攜帶,且每人攜帶數量有限制;超過160Wh的超大容量鋰電池則全面禁止帶上客機。

常見問題

為何行動電源絕對不能放進飛機託運行李?

鋰電池受到擠壓或故障時易引發熱失控起火,若放在託運行李的貨艙內難以即時察覺撲滅。放置於隨身行李時,機組人員能在冒煙第一時間使用機上防火裝備進行隔離冷卻。

搭乘飛機隨身攜帶行動電源有何容量限制?

一般規範額定能量在100瓦時(Wh)以下的行動電源可隨身攜帶;介於100Wh至160Wh者需經航空公司同意,超過160Wh則嚴禁攜帶登機。

若在飛行途中發現隨身行動電源異常發熱或冒煙該怎麼辦?

請切勿強行拉扯或直接用手去強取高溫設備,應立即按壓呼叫鈕通報空服人員,由訓練有素的機組員使用專業防火安全袋與配備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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