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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新聞

飛安會預告修法 無人機肇事將有專業調查【轉載自聯合晚報】

 
2018-04-30 14:04聯合晚報 記者雷光涵/台北報導
 
未來飛安會可介入無人機事故調查。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若不配合調查最高罰30萬
 
隨著無人機用途日益廣泛、數量增多,帶來的風險隨之日增,可能造成地面人員的傷亡,台灣卻還沒納入飛安會調查的對象。飛安會近日預告修正《飛航事故調查法》,增訂調查範圍涵蓋遙控無人機事故,如果不配合調查或破壞事故現場,最高罰30萬元。
 
飛安會執行長王興中說,將來若修法通過,所有造成民眾死傷的無人機事故,飛安會就會進行調查;重量逾25公斤的無人機失事受損,就算未釀成傷亡,飛安會也會介入,因為25公斤以上機種風險較高,要防患未然。國外資料顯示,這種重量的無人機一旦不幸撞擊民眾,致死率將高5%。
 
王興中表示,飛安會去年已送一批人員到美國受訓,學習無人機事故的調查,明年還會再到另一個地方受訓。修法還新增發生飛航事故以後,無人機、600公斤以下輕航機的操作人、使用人須限時通報事故並配合調查,不在限期內提供資料會被罰6萬至30萬元罰鍰、可連續處罰。對於擅自破壞事故現場的人將來會有罰則,是6至30萬元的罰鍰。
 
值得注意的是,現行的《飛航事故調查法》已有吹哨者條款,但對舉報人保障稍嫌不足,修法增訂民航主管機關不能用飛安自願報告系統收集的資訊來處分報告人。不過,這樣的保障有但書,報告人要在10天內提報、不能是故意違規的行為等。王興中解釋,提報時間相隔太久,失去提升飛安的時效性,也可能遭濫用,比如得知飛安會要來調查了,趕忙「補報」取得豁免。他說,美國自願報告系統一年有近10萬分報告協助改善飛安,台灣一年平均2、30件。
 
此外,過去飛安調查報告公布太慢,常被立委罵翻,這次修法要求參與調查機關及被調查單位要在30天內對報告草案提供意見,過去是60天。
更新日期:107-05-02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