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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新聞
如何發展無人機產業?業者:藉納管建立「基礎建設」【轉載自中國時報】
2017年02月23日 21:56 張家豪
近年來發生多起無人空拍機入侵機場、鐵道,甚至撞擊、砸傷人車的意外,凸顯政府管理遙控無人機的重要性。民航局也已在《民航法》中增設「遙控無人機專章」,草案已送交通部審查中。
為此,記者專訪經緯航太科技公司董事長羅正方,他除了大力支持無人機應儘速納管,才能加強安全管理,並協助產業發展,也剖析無人機應如何納管。他強調,從商用無人機的鑑別、無人機的航空交通管制(Air Traffic Control)、專屬頻段到監理,政府的納管機制成熟與否,攸關無人機產業發展,甚至可轉外銷。
經緯航太科技長期經營無人機研發生產、操作及資料分析。羅正方指出,無人機就如同會飛的機器人,除了用於空拍,無人機在防、救災時可先於大部隊掌握前方動態,人員不必再涉險;亦可運用於農業,協助耕作、灑農藥等;無人機也可用於資源探勘、監控,如監測PM2.5、有沒有山老鼠等。再者,就是解決交通問題,做為送貨的最後一哩路(last mile),已是一種產業。
因此,羅正方表示,無人機管理專法應依據飛行速度、功能配備及重量等,鑑別個人玩具與商用無人機的不同,商用無人機要有更完備的納管機制。
羅正方提醒,草案中規定操作商業用無人機要考取執照,但也要配套教練、教練場地及教材等,才能落實建立安全知識,還有即時處理狀況的能力。另外,無人機本身也要建立「適航認證」,確保每款無人機適於飛行,並建立定期「驗機」制度,甚至發展商業保險機制。
另外,羅正方說,無人機若要達到一定程度地發展,除了無人機本身要安裝「發報器」,隨時回報飛行位置、參數等狀態;中央、各縣市或分區也應建立塔台,並釐清營運、管理權責後,得以監控無人機位置,才能建立「航空交通管制(Air Traffic Control,ATC)」,提升安全管理;發報器也應制定國家標準,NCC也應規劃可供無人機接受及傳送資訊的頻段。
不僅如此,羅正方表示,政府也應建立「監理機制」,律定無人機保留飛航記錄,並送到雲端,才能隨時驗證、勾稽無人機是否依照申請路線飛行,而未偏離許可航道。
羅正方指出,政府若有心經營無人機管理,就不應過度倚賴從國外進口技術,而是結合,甚至帶動台灣資訊與通信科技(ICT)、微機電系統及物聯網(IoT)等技術。他解釋,這些就好比無人機產業要發展,必須要先建立的「基礎建設」。若台灣的管理系統足夠成熟,甚至可以輸出,與無人機產業發展相輔相成。
「無人機不只是交通部的事,更牽涉經濟部、科技部的態度,必須跨部會思考及規劃,並與各界多對話。無人機發展潛力強,終究會改變社會,不可能不去管他。」羅正方強調,政府應對納管無人機有更多想像。
更新日期:106-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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